山西消防工程公司报警系统安装部分作业要求

2020-8-25 14:14:16      浏览: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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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消防工程公司在消防安装及改造作业时,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有着规范要求,以下涉及到四方面的作业一般规范:

 

一、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1.3~1.5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二、火灾光警报装置和应急广播的安装

1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2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

三、控制模块的安装

1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
2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3 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4 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 100mm×100mm 的标识。

四、消防端子箱的设置

1每层的线路均回到本层电井,在电井内设置消防端子箱,距地1.3m-1.5m安装。
2端子箱内线路做好永久线标,箱门做好永久标识。

 

消防是一个攸关生命安全的专业领域,山西消防工程公司已经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将继续提升技能,为山西消防安全保驾护航。